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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假日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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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假日狂赏

01/0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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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HK$710HK$100

S⁺ REWARDS会员于指定信和集团商场1即日以电子货币2消费满HK$710或以上并于礼宾处成功登记点数,凭最多两张不同商户发出之即日机印收据 (每张收据不少于HK$100) 及对应之电子货币付款存根,即可换领HK$100 S现金券3。(各商场名额200个,先到先得,换完即止)

换领日期:2025年7月1日
换领时间:中午12时至晚上9时  (或换完即止)
换领地点:朗壹广场地下礼宾处

1指定信和集团商场包括屯门市广场、奥海城、荃新天地、中港城、黄金海岸商场、尖沙咀中心及帝国中心、蓝湾广场及朗壹广场,并只接受该换领商场之商户即日发出的收据。顾客须下载S⁺ REWARDS手机应用程序及登记注册成为会员方可换领任何奖赏。每位会员每日最多可凭合资格收据参与「消费HK$710送HK$100」1次。
2电子货币指信用卡、易办事、借记卡、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Tap & Go、八达通及信用卡积分回赠。本推广活动恕不接受现金、礼券及其他方式付款、供金会、购买或增值现金券/礼券/礼品卡/商铺电子预付卡之收据。每张商户机印收据须消费满HK$100。每组合资格收据最多只可参加其中一个推广活动,会员登记S⁺ REWARDS点数及换领免费泊车优惠则除外。
3每位会员只限换领奖赏一次。HK$100 S现金券包括HK$50购物S现金券及HK$50美食S现金券各1张 (尖沙咀中心及帝国中心、朗壹广场以2张HK$50美食S现金券形式发放) 。S现金券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并只限于指定商场之指定认受商户消费满HK$100方可使用,逾期作废,恕不补发及处理。S现金券附有相关使用条款及细则,认受商户名单将不定时更新及不作另行通知。

7128送泊车优惠

为鼓励市民于7月1日这个特别的日子出行,香港身份证号码中包含「7」、「1」、「2」或「8」其中任何一个数字,于屯门市广场、奥海城、荃新天地、朗壹广场、中港城、黄金海岸商场及蓝湾广场可享免费一小时泊车优惠。

换领日期:2025年7月1日
换领地点及时间及地点:朗壹广场地下礼宾处

  • 由每日上午10时正至晚上10时正止(以入车时间计)。办理泊车优惠时段:由每日上午10时正至晚上10时正。
  • 每次入车仅限凭一张有效香港身份证享免费1小时泊车优惠一次。
  • 泊车优惠不可兑换现金。如停泊超过泊车优惠时间上限,客人须以时租收费缴付额外之泊车费用。
  • 顾客于换领时须出示当日入车时使用之八达通卡,使用免触式泊车之顾客需提供车牌号码。
  • 此优惠可与现行之商场免费泊车优惠及其他推广活动同时使用,每次最多可享5小时免费泊车优惠。请浏览有关商场原定的泊车优惠与条款及细则。

 

7.1购物及美食优惠

多个独家餐饮及购物商户优惠已上载至S⁺ REWARDS手机应用程序「7.1假日狂赏」,假日尽情食玩买!

 

1. 顾客须下载S⁺ REWARDS手机应用程式及登记註册成为会员方可换领奖赏,每位会员凭合资格收据只限换领「消费HK$710送HK$100」1次。
2. 各参与商场「消费HK$710送HK$100」名额各200个,先到先得,换完即止,换罄后换领活动即时终止而不会另行通知。
3. 电子货币指信用卡、易办事、借记卡、支付宝、微信支付、云闪付、Apple Pay、Android Pay、Samsung Pay、Tap & Go、八达通及信用卡积分回赠。恕不接受现金、礼券、网上及其他方式付款、购买或增值或使用现金券/礼券/商舖电子预付卡、购买门券、手写、影印、短期展销活动、银行、地产代理、医务所、指定增值或缴费 (包括八达通、停车场、学费、电讯服务、供金会缴费等),及任何重印之收据。换领时须出示合资格的商户即日机印收据正本及对应之电子货币付款存根。
4. 「消费HK$710送HK$100」送出的HK$100 S现金券包括HK$50购物S现金券及HK$50美食S现金券各1张 (尖沙咀中心及帝国中心、朗壹广场以2张HK$50美食S现金券形式发放)。S现金券有效期至2025年7月31日,并只限于指定商场之指定认受商户消费满HK$100方可使用,逾期作废,恕不补发及处理。
5. 所有S现金券附有相关使用条款及细则,有关商户名单及详情请浏览S⁺ REWARDS手机应用程式。认受商户名单将不定时更新及不作另行通知。
6. 参加者必须出示于屯门市广场、奥海城、荃新天地、中港城、黄金海岸商场、尖沙咀中心及帝国中心、蓝湾广场或朗壹广场,于该换领商场以电子货币即日消费满指定金额之商户机印收据正本、电子货币付款存根正本或相关手机程式之交易记录及相应信用卡、易办事卡、扣账卡或八达通方可参加活动。商户机印收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之消费金额必须相符,分拆付款恕不接受。如商户机印收据是货品之订金收据,只会计算已经落订之总额,余数未付之金额将不计算在内。消费总额为扣除任何信用卡、易办事、八达通或会员卡等积分及优惠后之净支付金额。
7. 只接受同一换领商场之商户即日发出的即日机印收据,每张收据须消费满HK$100。
8. 会员每日最多可登记1,000,000港元之消费以赚取点数。如会员于同一消费日有多于一套合资格消费收据,会员必须自行决定登记收据的先后次序,登记后不设任何更改。
9. S⁺ REWARDS点数登记附有相关条款及细则,详情可参阅S⁺ REWARDS奖赏计划之条款及细则。
10. 商场职员有权在每张用作换领之收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上做标记,该等做了标记及已用作任何换领之收据及电子货币付款存根,不可再作其他优惠或换领用途,会员登记S⁺ REWARDS点数及换领免费泊车优惠则除外。
11. 所有收据一经登记后,均一律不可作任何更改。
12. 所有用作换领奖赏的收据必须为完整无缺之即日商户机印收据正本,而每张收据必须清晰印有相关商户名称及收据日期。
13. 所有奖赏一经送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出售、转让、退换或兑换现金。
14. 所有收据必须由商场工作人员核对方为有效,如对任何收据真伪有怀疑,工作人员有权力拒绝接受。
15. 商场职员有权将每张用以参与是次推广活动的商户机印收据及付款存根复制成电子版本,并保留该电子版本用于审计目的。
16. 所有已换领奖赏之收据,参加者不可要求商户退款。
17. 若因会员删除应用程式帐号或更换手提电话号码而导致遗失相关奖赏,恕不补发或补偿。
18. 如因任何网络、电话或技术失误或问题或因其他不可归责于参与商场之事由,而使会员所获得之S现金券有遗失、错误、无法辨识或损毁,信和集团商场不负任何责任。
19. 如会员参加是次推广活动,即表示会员接受及同意遵守本条款及细则。
20. 如会员有任何舞弊或欺诈行为,会员资格将被即时取消,信和集团商场保留追究之权利及因会员被取消资格而收回有关活动奖赏之权利。
21. 信和集团商场有权随时增删、更改换领活动之详情、内容及/或条款及/或改变或取消本推广奖赏活动,而无需给予事先通知。
22. 活动受条款及细则约束,活动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任何争议,信和集团商场保留最终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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